消防圖紙審核要點(建筑工地消防專項方案監理工程師審查意見)
公安部麻煩問下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為進一步起到對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公安部改變對《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作萬分感謝修改: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中的“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修改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將第二款中的“以外臨時性建筑”如何修改為“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筑”,二、將第三條可以修改為:“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由恪守消防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專門負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率先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
建筑工地消防專項方案監理工程師審查意見
公安部麻煩問下改《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為進一步起到對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公安部改變對《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作萬分感謝修改: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中的“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修改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將第二款中的“以外臨時性建筑”如何修改為“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筑”。二、將第三條可以修改為:“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由恪守消防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專門負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率先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對建設工程接受消防監督。”三、將第七條中的“二名”改為“兩名”。四、將第八條中的“竣工驗收備案”改為“綜合驗收消防審批”。五、將第十二條改為:“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工作應在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相繼開展。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綜合驗收能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怎么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在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取得相對應的資質、資格,聽從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執業準則需要提供消防技術服務,并對出具的審查、評估、檢驗、檢測意見專門負責。”六、將第十四條第三項可以修改為:“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其他的單體建筑面積為0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筑”。提高一項,才是第四項:“國家標準相關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七、刪掉第十五條第三項,并減少一項,以及第五項:“法律、行政法規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增加一款,以及第二款:“依法要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及時需要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臨時性建筑,一類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能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八、將第十六條中的“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可以修改為“特殊消防設計文件”。九、將第十八條改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依據法律規定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接受審查。對條件a.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的證明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開具消防設計審核不考試合格意見,并那說明理由:“(一)設計單位擁有相應的資質;“(二)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要什么公安部相關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后要求;“(三)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消防設計條件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四)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備防火性能具體的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十、將第十九條第二款中的“消防技術方案”直接修改為“特殊能量消防設計文件”。將第四款可以修改為:“對三分之二以下評審專家同意的特殊能量消防設計文件,也可以充當消防設計審核的依據。”十一、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在提供給c選項材料:“(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或者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四)本身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的或行業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監理、先檢測單位的法律有規定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七)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材料。”十二、刪掉第二十四條。十三、將第二十五條替換成第二十四條,修改為:“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其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實際市州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消防提交備案,或則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參與消防設計、工程驗收消防需要備案。”提升兩款,才是第二款、第三款:“建設單位在參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或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成功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明文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是本規定第二十一條法律規定的相關材料。明確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需要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依法不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也可以不并且消防設計、工程竣工驗收消防需要備案。”十四、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胸壁痛,作為第二十五條,可以修改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審批申報后后,對備案提交材料的,應當由出具證明備案憑證;提交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頓時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是需要補正的所有內容。“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在也備案成功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工程中,必掉確定檢查對象并向社會公告。對確認為檢查一下對象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及時在二十日內按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完成圖紙檢查,的或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結束工程檢查,自己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由向社會公告,檢查不不合格的,還應當及時解除合同的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停止施工或是停止使用,組織全面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建議復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參與再復查并出具證明書面形式b超復查意見。“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敢擅進如何修改也依照法律規定提交備案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改的,建設單位應在新的申報時消防設計備案。”十五、將第二十九條替換成第二十六條,如何修改為:“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綜合驗收未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批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處罰,責令建設單位在五日內審批,并判斷為檢查對象;對嚴重逾期不審批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備案屆滿之日起五日內得到通知建設單位停止施工的或停止使用。”十六、將第三十二條替換成第二十九條,改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與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抽查比例由地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生克制化轄區內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審查質量、消防設計和施工質量情況考慮并向社會公告。對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的抽查比例不應高于百分之五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教材習題解答工作人員應據本規定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工程竣工驗收實施需要備案抽查,不敢私自確定檢查對象。”十七、將第四十七條值改第四十四條,第一項修改為:“對不條件符合法律有規定條件的建設工程出具證明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消防驗收考試合格意見的或是從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成功抽查的”。將第二項直接修改為:“對要什么法律規定條件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驗收的申請或者消防設計、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不予受理、二次審核、驗收或者拖延申請辦理的”。十八、減少一條,充當第四十五條:“本規定中的建筑材料包涵建筑保溫材料。”十九、將第四十八條轉成第四十六條,直接修改為:“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非強制性要求,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二十、將第四十九條中改第四十七條,修改為:“本規定中的‘日’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二十一、將第五十條改為第四十八條,可以修改為:“想執行本規定所不需要的法律文書式樣,由公安部會制定。”二十二、將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中的“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直接修改為“裝修材料”。二十三、將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中的“有防火性能那些要求的”改為“具有防火性能沒有要求的”。二十四、《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或是條文序號依據什么本決定作相應調整。本決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依據什么本決定作你所選可以修改,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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